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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音乐必将成为未来音乐的主流载体

http://www.newssc.org           2006-07-17 11:33:21

四川新闻网消息  
  

  2005年,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公布了一组数字:网络音乐与手机下载音乐正在成为世界消费生活主流,唱片公司也将首次从数字音乐销售中获得重大收益。其中2004年,网络音乐和手机下载音乐销售市值为3.3亿美元,2005年预计将达到6.6亿美元。同时,在2003年时,全球只有50家左右的音乐正版下载网站,到了去年,就已突破250家。音乐网络化已经是时代发展的重要阶段和必然趋势。据IFPI(国际唱片业协会联盟)统计,仅2005年就有4.2亿左右支单曲被下载,这些数字是两年前的二十多倍,而且这个数字还不包含移动手机的音乐下载数量。这些数字背后隐藏的是巨大的商机和利润,移动手机和在线音乐下载使原本已经陷入困境的整个唱片行业重新复苏。

  “苹果电脑”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现在iTunes每个月能够销售出1600多万首音乐曲目,相当于每天销售近55万首。这些数字表明人们对网络音乐数字音乐有着极大的消费潜力,而传统唱片势必要插上数字化的翅膀,才能突破现在的瓶颈,寻找到新的发展方向。

  这一系列的数字和事实告诉我们:以网络音乐、MP3乃至手机音乐,尤其是后者,手机音乐和影视是当前全球音乐最佳的载体和介质,体现并代表着音乐、影视、娱乐的发展方向。而传统的唱片制作、发行若不跟进数字化革命的浪潮,很有可能在短短几年内,走到自己曾经辉煌的尽头。

  由此可见,网络音乐必将成为未来音乐的主流载体,将来一定能主宰市场,关键是谁能够主宰市场的问题。而真正让传统唱片业老板们痛苦的是他们还没有想出很好对策的后几步——当网络具有了正当合法的发行权之后:网络公司=唱片制作公司+发行公司+媒体。如此一来,网络变成了托拉斯,上网浏览就可以选购自己喜爱的音乐,而且还能进行在线视听。但网络也有它的弱点,也是致命的问题,就是版权问题,这是一个争论了很久的世界性问题。网络的传播速度要比传统运作快得多,一个软件放在网上不到半天就能被上千个网站转载,而且根本查不过来,这对于那些存在着版权的音乐作品,网络要比盗版更具危险性。上过网的人都知道,一百个上网的人能有一个在网上花钱买歌听的就很了不起了,网络的免费资源太丰富了,习惯了免费下载的人谁还愿意花钱购买,别说现在没有明确的法规来保护网络版权,就是将来有了也阻止不了个人主页上的传播。

  那些决不仅仅满足于主页点击率的广告收入的网络公司,已向传统唱片业擂响了电子商务的战鼓。唱片公司虽然困难,但近期也不至于遭到灭顶,将来一定会有很多唱片公司与网络公司合并联手,AOL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的合并就说明了这才是四海一家的解决之道。想在网络上搞唱片业是伟大的,也是艰难的,真正能够担当此重任的必须也是要有强硬的实力与后台的。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游戏,制定这个游戏规则的人将要与参与这个游戏的人进行新一轮的决斗。(肖玲)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徐利 ]